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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从去年开始,我国已正式实行税费改革,说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为什么我们河池的二级公路收费站还没有取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公路通行费管理科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0-12-14 14:58:04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此文件明确了国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总体目标与任务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东部地区已从200411月起停止发展二级收费公路;中部地区从200911,停止审批新的二级收费公路项目;西部地区的省(区、市)如决定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从决定取消之日起,同步停止审批新的二级收费公路项目。

2009年起到2012年年底前,东、中部地区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使全国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点)总量减少约60%;西部地区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我们广西属西部地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09818印发的《研究我区暂缓实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桂政阅2009142)文件精神,目前广西区内二级公路收费站暂缓取消。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未作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决定和公告之前,我市二级公路收费站(点)仍需按照桂价费字〔2004465号文件要求和规定,依法履行收费还贷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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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路通行费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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